各系部、处室、二级学院:
接有关部门通知,为了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,2012年5月24日起在学院网站首页下方醒目位置设置“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违规信息举报中心”图标,并超链到举报中心网站。请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部门网站及相关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,重视信息发布的规范性要求。
图文信息中心
2012年5月24日
各系部、处室、二级学院:
接有关部门通知,为了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,2012年5月24日起在学院网站首页下方醒目位置设置“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违规信息举报中心”图标,并超链到举报中心网站。请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部门网站及相关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,重视信息发布的规范性要求。
图文信息中心
2012年5月24日